【廉政专栏】 身边的警钟:湖南省纪委监委关于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来源: 浏览次数:19404 发布时间:2021-12-30

1.株洲市财政局企业科科长郭永清违规虚报套取差旅费问题。2019年至2021年,郭永清多次授意下属违规虚报差旅费5340元,用于违规发放企业科干部职工及家属慰问金。郭永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责任人均受到相应处理。

2.湘潭市湘潭县易俗河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创建文明城市办公室套取费用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20年4月至9月,易俗河镇创建文明城市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曾麒多次安排下属虚开发票,套取财政资金共计3.6万元,用于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接待等支出;2019年8月至2021年2月,易俗河镇经发办主任肖锋采取虚列或虚增办公费、印刷费、租车费用等方式开具发票,经时任副镇长楚放军、镇党委委员胡勇审批,套取财政资金共计22.08万元,用于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公款送礼、违规公款吃喝等开支。肖锋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和政务撤职处分,曾麒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胡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楚放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责任人均受到相应处理。

3.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员工罗薇薇、杨邵江在私人用餐中以单位名义开具发票的问题。2021年5月11日,罗薇薇私人用餐消费316元,以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名义开具发票;6月7日,杨邵江私人用餐消费315元,以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名义开具发票。罗薇薇、杨邵江因违反《省纪委监委整治违规吃喝隐形变异“十严禁”》第五条“严禁在私人用餐中以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名义开具发票”之规定,均被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4.岳阳市城市建设档案馆馆长龚迎军违规配备办公用房的问题。龚迎军所在办公室登记为2人办公,面积13.721平方米,但其中1人长期在声像设备工作间处理业务,事实上由龚迎军一个人使用。龚迎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永州市零陵区原扶贫开发办公室工作人员蒋华北、李尊违规虚报套取租车费问题。2019年至2021年,蒋华北、李尊2人利用职务便利,分别虚报套取租车费2590元、3387元,并占为己有。蒋华北、李尊均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6.娄底市娄星区乐坪街道办事处政协联工委原主任卢湖江违规中餐饮酒的问题。2021年6月9日,明察暗访组在娄星区乐坪街道办公室打击电信诈骗会议现场发现卢湖江存在工作日中餐饮酒问题。经查,卢湖江在明知自己下午需参会的情况下,中餐仍和家人聚餐饮酒。卢湖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



(来源:三湘风纪)